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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接完电话,经理来找她了:“处长叫你去他办公室。给你派活呢。”
陆佩瑶以为有新项目要派给自己,正好不用再看张剑公司资料了,心里正在庆幸,结果处长是派他继续跑张剑办公室。陆佩瑶傻眼:“嗯,我不是说过我做内勤嘛。”
但是办公室同事们却认为这是件大好事:“这是你的机会啊,天天去,谈完公事谈私事,多冲那个富二代发发嗲,搞定他,一定要嫁进豪门。结婚时请大家上五星级酒店,让咱们都沾光大嚼一顿。”
陆佩瑶啼笑皆非。
唐明顺却是肝火上升,硬着头皮去跟刘行泉交涉:“刘行长,陆佩瑶再去跟张剑打交道不合适吧?”
刘行泉头疼:“小唐啊,我明白你意思。可是张明端亲口提了,我有什么办法,总得给大老板一个面子嘛。放心,我是站在你这边的,过段日子,他们没什么进展的话,再把小陆撤回来。张明端那里也算交代过了。”
唐明顺嘀咕:“他们不会有什么进展的,不过,这样老往张剑那跑,陆佩瑶精神上比较受刺激。”唐明顺本来指望两人不见面,过三个月,陆佩瑶就把张剑淡忘了,现在张明端在里面插了一脚,看来自己要等更长时间了……哎,陆佩瑶明年就要出国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
☆、表现异常
唐明顺是第一个发现陆佩瑶异样的人,因为他们天天见面。
刚开始是行为异常:陆佩瑶忽然不再在对面早点铺吃牛肉粉丝了,因为陆佩瑶现在每天在家跟郑斌吃完了早点才出门;中午午饭经常不见人影,如果是去张剑公司还能理解,问题是她在行里啊,原来郑斌一旦中午有空,就跟陆佩瑶躲进离她银行不远的酒店包厢里吃饭。
唐明顺困惑,晚上给陆佩瑶打电话,哦,她总是在家看书。陆佩瑶知道唐明顺查她岗,就跟他视频,证明自己确实是在家。唐明顺一头雾水。
没多久后,陆佩瑶衣着打扮开始领导全行新潮流。今年秋天上海流行毛皮领的皮夹克,特别是几个香港品牌的,时髦女郎们趋之若鹜。陆佩瑶连续三天,一天换一件,短皮夹克镶貂皮领,哦,那件要4000多,长皮风衣镶狐狸领,那件得5000多,中风衣狼皮镶所有滚边,那件要6000多。现在她一进大门,女同事们的眼睛都跟了过去。除了衣服,她还老换手包,统统是名牌货,最便宜的一个也得上千,鞋子也一样——她才挣多少一月啊。
陆佩瑶苦恼,实在太招摇了。但是郑斌有给喜欢的女人乱买东西的习惯,他的人生态度是今朝有酒今朝醉,今天有钱不能留到明天花,谁知道明天还活不活在世上。现在郑斌见什么就给陆佩瑶买什么,凡是流行的,别的女人有的,陆佩瑶就非有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