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我要迟到了陈叔,明天吃!”乐知时停下车快步跑进便利店,来不及做选择,他直接拿了袋米面包付钱离开,这是乐知时在便利店能买到的少数自己可以吃的零食。
昨晚下了一整夜的雨。这座城市的雨向来不温柔,总伴随电闪雷鸣,害他一晚上都没办法入眠。记得刚到宋煜家的第一晚,也是这样的暴雨,闪电撕裂夜空。雷一响,他就吓得哭了出来,直往宋煜的房间里跑,爬到他床上去。
从那时候开始,他本能地开始依赖这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。
乐知时的父亲乐奕和宋煜父亲宋谨是一起长大的密友。
乐家老人早逝,在侨居英国之前,乐奕几乎就是宋家编外人员,吃也一起,住也一起。乐奕喜欢极限运动,一次攀岩时他遇到英国女孩Olivia,两人陷入热恋,生下了可爱的乐知时。但幸福的时光太短,十一年前夫妻俩在阿尔卑斯山滑雪,意外遭遇雪崩,双双遇难。
一夜之间,乐知时失去了父母。连飞往英国将他接回来的宋谨,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向一个三岁的孩子去解释这一切。
那时候的乐知时抓着宋谨的袖子,只会甜甜地叫uncle,不懂什么是死亡,什么是寄养。他被带回宋家,从此就在江城生了根。
路口的红灯迫使乐知时刹住单车。早上起得太猛,人还有点飘乎乎的,视线盯着红灯上的光点,思绪一跳一跳的,分散开来。昨晚的梦在脑海里只剩下破碎的剪影,好像自己变作小小一团,跟在宋煜的屁股后头打转,连中文都说不利索,只会缠人。
林蓉总用吃醋的口气揶揄乐知时,说他第一个学会的中文词汇竟然是哥哥。
不过宋煜打小寡言,对谁都不冷不热。好在他虽然不怎么搭理乐知时,却也不会赶他走,任他缠着。只是等他们大了,开始上小学了,乐知时的混血长相就越发打眼。
宋煜本就出挑,又跟着个洋娃娃牌拖油瓶,几乎每天都要应付关于他家事的八卦询问。时间一长,宋煜实在没了耐心,正好后来搬了新家,离开之前的学区和小学同学,他就在升初中之后定下三大条约:
在外不许叫哥哥。
不许一起上学或回家。
不能让别人知道你住我家。
起初乐知时根本无法接受。宋煜升初中和他分开对他的打击就够大了,更别提不能叫哥哥的事。但他一向是个唯宋煜马首是瞻的孩子,守规矩第一名。毕竟比起不被搭理,在外保持距离乐知时还是能接受的。
在乐知时心里,宋煜就像是一个永远立在前面的标杆,从蹒跚学步起他就在后面追逐。宋煜六岁时,他三岁,跟着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门,去看搬家的蚂蚁;宋煜十岁,他七岁,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学,在公交车上开心到唱歌却被捂住嘴;宋煜十五岁,他十二,大太阳底下举着小电风扇,卖雪糕的老爷爷给了他一个板凳,让他可以坐着等哥哥出考场。他还记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,宋煜并没有发现,并且为了他放弃坐学校大巴,他们打车去吃了小龙虾。
那天的小龙虾特别大,他吃了23个,其中有15个是宋煜给他剥的,因为被嫌弃动作太慢。他记得自己反驳:“虽然我不会剥虾,但是我很会藏对吧,你的同学都没有看到我。”
宋煜却不以为然,“可我一眼就看到了,所以你藏得一点也不好。”
我不会奇门遁甲,也不懂风水八卦,但江湖人都称我绝世鬼才。为什么?因为我脑子有坑!装满来至新世纪的现代学识!文能提笔控闺秀,武能浪荡戏熟女,进可舍身泡御姐,退可逍遥迎娇妻。讲道理,其实我是个很清真的斯文人,不管你们信不信,反正我是信了。(书群296667811)......
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人的极致,你会想到哪个字?在龙羽大陆,人们把当世的无双之人称为“绝”,以此诞生了诸如“剑绝”,“诗绝”,“艳绝”等一百零八绝。主角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环境,本无依无靠的他遇到了先生,开始了自己的成长之路。可是大陆的形势波诡云谲.........
《春夜缠吻》作者:傅五瑶简介:(年上双洁,高岭之花下神坛。)2021年夏,江檀初遇周应准。男人扯着她的手腕,把她拉到阴凉角落,“江檀,捷径就在这里,你走不走?江檀闻言,抬头看他。江檀爱周应淮。爱他眉眼矜淡,笑意淡漠,爱他永远冷静,从不动心。可这并非善男信女的虐心诚意,却是心照不宣的交换。偏偏也是江檀,背弃规则选择动心,大雪满肩,她声线也旷...
连环杀人狂的竞技原则与恋爱秘籍。 阿尔巴利诺是维斯特兰市法医局的一位法医,单身、风趣、下班之后会跟同事们一起出去喝一杯——看上去就和其他法医没有什么分别。 除了一点:他私底下还是个变态杀人狂。 长久以来,阿尔巴利诺过着家-法医局-(自己或别人搞出来的)犯罪现场的平凡三点一线生活,直到有一天,另外一个变态杀人狂无意中杀了他计划了三个月的目标。 精心构思毁于一旦的阿尔巴利诺十分不爽,所以他决定身体力行地挑衅对方。 请在阅读本文前仔细阅读此预警: ①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请勿阅读本文,也千万不要在家长的指导下观看。 ②请勿针对本文中角色行为发表所谓关于“三观问题”的激烈抨击。另外,作者知道杀人犯法, 现实生活中请不要杀人。 ③本文包含大量对分尸行为、内脏裸露、尸体腐败状态的详细描写,详细的血腥暴力场面描写;同时,包含从本文主角角度出发的对死尸、分尸行为和谋杀的病态赞美;本文的主角们是精神变态者和虐待狂杀手。请读者斟酌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后,谨慎观看本文。 ④本文包含互攻剧情,该内容在具体章节前将不做详细预警。 ⑤作者不能保证文中出现的法医学、犯罪心理学、刑事侦查学和法律知识等内容确凿无误,也不能保证破案流程和证据链完全准确。凑合看得了,文手不想再考据了。 ⑥请勿复制和二次传播本文文本。作者将不提供可下载的全书txt,网络上可能出现的一切对本文进行二次传播的行为皆与作者无关。 ⑦世界上并不存在又帅又有魅力又有品位又超有钱的变态杀人狂,如果真存在的话,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尽快报警。...
穿到古代不可怕,穿成皇子也没啥,但....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...这就有点斯巴达了。皇爷爷叫朱重八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,晚年杀光功臣,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。亲爹叫朱棣,打架是爱好,放到现代绝对是个‘你瞅啥,我瞅你咋地’的社会青年代表。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,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,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,吓得他腿一蹬,手一挥,一边一小拳头。朱元璋:“好小子,像我。”朱棣:“嘿嘿嘿,不愧是我儿子,小拳头有劲儿”然后,被孙子/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、太宗皇帝:“.......”这小子...像我?后来,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:“我儿高炽能上马了,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,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,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,哎,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,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。”朱家兄弟:“.......”朱棣炫耀完,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。“我打架没爹厉害,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外人不知道,他的乖儿砸有神异,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。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,那就是,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。“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,我该怎么办?”朱棣:“......”我不是,我没有,我不敢,儿砸你别瞎说。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,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,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。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:“我孙高炽,聪明伶俐,能文能武,宽厚孝顺,还喜农,极肖我啊哈哈哈。”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,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,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,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,结果,后来种种表明....他们被骗了!亲爷爷是朱元璋,亲爹是朱棣,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?后来的后来,朱高炽负手而立,豪气万丈,气吞山河,“爹,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,所以,这片大海,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儿啊,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:1,架空大明朝,勿考究,私设繁多~2,偏群像,慢节奏爽文,男主有官配,正文会有感情戏,占比不大3,逻辑跟着剧情走,相遇是缘,大家看个开心呀。V后日更,多谢支持~...
妖江湖系列,写妖的江湖,人间险恶。...